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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
区委统战部 主要职能--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区委工作部门,挂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侨务局牌子。珠海市香洲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工商业联合会(珠海市香洲区总商会与区工商联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珠海市香洲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广大统战对象团结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二)负责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设,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教育、使用。
(四)负责全区对台事务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台胞、台属及两岸经济和人员交流交往的接待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工作。负责侨务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和上述人员社团捐赠款物的审核报批和监督指导。协助上级做好港澳专项工作,维护港澳地区繁荣稳定。
(六)负责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桥梁、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七)负责民族和宗教方面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宗教组织的依法管理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八)负责侨政信访工作,依法维护华侨、港澳台同胞、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镇(街道)党(工)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管理海联会、台联会等有关社团。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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