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珠香办发〔2006〕30号),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认定(评审)小组拟组织开展2011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及时报送。
材料要求:香洲区2011年度优秀文艺作品申报表,参赛文件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参赛照片、录像等有关资料。
截至时间:2012年3月9日17:00。
报送地址:香洲区文体旅游局(柠溪路284号香洲文化广场B区)310室。
联 系 人:任世山。
电话(传真):2316204。
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认定(评审)小组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